马付华律师亲办案例
赵某、牛某买卖合同纠纷案
来源:马付华律师
发布时间:2018-07-28
浏览量:341
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
民 事 判 决 书

(2018)鲁14民终1098号

2016年12月27日,赵某联系从事运输业务的被告段某,从济南市将赵某的300箱青岛纯生啤酒送到被告牛某处,总计价款24600元。货物发出后牛某至今没有支付货款。

牛某对赵某所说事实不予认可。赵某提供了牛某的结婚证查询件以及微信记录。马付华律师认为赵某的证据无法证明货物数量及价格,最终法院驳回了赵某的诉讼请求。

以上内容由马付华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马付华律师咨询。
马付华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705好评数25
  • 服务态度好
  • 咨询解答快
德城区三八路凤凰国际六号楼701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马付华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山东九公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714*********972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山东-德州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德城区三八路凤凰国际六号楼701